五一假期前,央行释放重磅信号,《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所指“互换通”是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参与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和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机制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仅适用于“北向互换通”,而“南向互换通”的有关规定还未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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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换通是继续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内地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创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内地金融市场的深度合作,促进两地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巩固和提升香港金融中心地位。”业内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称。
对于“北向互换通”境外投资者的投资范围,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指出,现阶段可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符合集中清算要求的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
每日交易净限额200亿元人民币
为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利率互换市场秩序,早在今天2月中旬,央行便起草了《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彼时《征求意见稿》对“互换通”定义和投资范围、境内外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基础设施交易清算安排、责任主体义务和职能、汇兑管理安排和监管规则和行政处罚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
根据上述《办法》,境内外投资者开展“北向互换通”交易前可以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经中国央行认可的衍生品主协议或其他协议。境内投资者应当将是否签署协议、签署协议类型等事项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备案。
为方便持有外汇的境外投资者通过“北向互换通”投资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使用外汇的境外投资者可在香港结算行办理外汇资金兑换,香港结算行由此所产生的头寸可到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初期,境外投资者可选择一家香港结算行办理业务。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内清算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境外清算机构为香港交易所旗下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场外结算公司”)。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称,目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在研究制定“互换通”衍生品协议,待其正式发布后也可供境内外投资者选择签署。
与此同时,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北向互换通”充分考虑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初期全市场每日交易净限额为200亿元人民币(即全部境外投资者通过“北向互换通”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在轧差后的名义本金净额每日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清算限额为40亿元人民币(即上海清算所与场外结算公司之间净头寸对应的“互换通”资源池风险敞口上限为40亿元人民币)。
“未来,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额度,并对外公布。”上述负责人表示。
根据《办法》,“北向互换通”下受认可的境外电子交易平台包括TradeWeb、Bloomberg,未来可应市场需求加入其他受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受认可的境内电子交易平台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财经评论员张雪峰认为,对于整个利率互换市场,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的信誉度和吸引力,有利于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互换通”
利率互换(Interest Rate Swap,即IRS),也称利率掉期,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名义本金和利率来交换利息额的交易。
利率互换是金融市场广泛运用的利率衍生产品之一,是企业及机构投资者十分有效的管理利率风险的对冲工具之一。
近年来内地与香港在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机制陆续推出并发展壮大,从股票市场的“沪深港通”,债券市场的“债券通”、银行理财的“跨境理财通”、再到现在利率衍生品市场的“互换通”,互联互通合作不断深化。
在中金公司固定收益部张雨霖看来,“北向互换通”是资本市场开放一个新的里程碑,便利境外投资者按照境外的交易习惯进行套期保值和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丰富境外投资者可使用的风险管理工具,为其多元化投资组合提供更多选择,这将进一步释放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债券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潜力。
值得注意的是,“北向互换通”利率互换的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这也极大限度的提升了人民币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在增强人民币与港元的互换能力和流动性同时,促进两地货币的互通互换,有利于加强两地经济的联系和合作。”张雪峰对记者表示,对于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的参与者,将需要更加严格地遵守监管规定和要求,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市场透明度,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于“互换通”未来的发展计划,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增加投资品种,调整交易和清算额度,优化交易清算安排,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风险管理工具。
“另外,两地监管当局将结合各方面情况,在风险可控、对等互利的原则下,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互换通’。”该负责人表示。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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