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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9日讯 记者从青岛海警局了解到,2023年5月1日12时,黄渤海海域将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为贯彻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保护海洋渔业资源,青岛海警局吹响伏季休渔管控冲锋号,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
据了解,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是国家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之举,是保护资源环境的长远之举,具有极其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非法捕捞不仅破坏海洋渔业水产资源、危害水域健康,还会威胁到生态平衡和水资源环境,关乎民生民利。近年来历史形成的粗放式渔业管理方式,导致“三无”渔船、套牌船屡禁不止,严重冲击伏季休渔正常秩序,成为海上执法监管的重点、难点;同时,今年珩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等4种类型渔船伏休政策的调整,导致4类船舶出海时间延后,经济利益下降,相关渔船民易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私自违法捕捞。
为此,青岛海警局全面履行《海警法》赋予的海上执法职责,坚持“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将海洋伏季休渔监管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科学统筹海上执法力量,深化与公安、渔政等海上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统筹海上、陆上、空中执法力量,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加强夜间巡查、交叉互查、航空侦查,实现“海陆空”全方位、多时段、立体化巡查,做到辖区全覆盖。加大渔船海上登检力度,严格按照“零容忍、严执法、抓重点、重实效”的任务要求,对查获的违规作业渔船一律押解扣港,依法严处;对于违反伏休规定渔船,坚持违法行为“一案多查”,决不姑息。严厉打击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捕捞等涉渔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化解海上涉渔重大风险。
同时,青岛海警局各级执法员深入一线,深入渔港码头,等渔船、进渔村,通过发放倡议书、宣传册、悬挂宣传条幅、召开渔船民宣传大会等方式发动宣传教育,与广大渔船民面对面讲解伏季休渔相关制度规定,在辖区内营造高压禁渔的良好风气。
下一步,青岛海警局将继续加强辖区内渔区巡逻,特别是加强重点渔区巡护力度,严密织牢海上监管网,杜绝伏季休渔期间渔业违法行为发生。
青岛海警局友情提醒广大渔船民,伏季休渔期间,青岛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如发现海上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请拨打95110海上报警电话。
闪电新闻记者 辛鹏 通讯员 白晓阳 林圣恩 青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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