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式财政指的是运用银行方式来管理财政性基金,其成立基础是设置合理的财政基金系统。它在根本上保证了政府在城乡远期发展过程中,拥有的基本资金供应,让经济在总体上保持历史性持续增长。
那怎样才能建立基金式财政呢?建立基金式财政一般需要3步:
1.将基金总预算和财政预算结合起来,把单一预算变为复式预算;
2.把复式预算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计划衔接起来,形成综合性财政计划;
3.最后把综合性财政计划和银行信贷的收支计划相衔接,形成综合性信贷计划,统筹社会财力。
政府性基金包括,根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将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费附加、邮电附加、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等13项数额较大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从1996年起,将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费附加、邮电附加、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等13项数额较大的政府性基金(收费)(以下统称“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为了做好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