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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香港金管局联同“银行业中小企贷款协调机制”(协调机制)宣布,再次延长“预先批核还息不还本”计划(计划)6个月至2023年7月底。同时,考虑到计划已经推出两年半,计划将优化部分本金还款选项,协助有能力的企业准备日后逐步回复正常还款。关于部分还款安排,不同种类贷款的具体处理方法也不同。银行可以在框架下与客户弹性商讨其他还款安排,前提是银行和客户双方同意。
有意参与“还息不还本”展期的企业客户,于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期间的贷款本金还款期可获延长6个月。贸易融资贷款本金还款期则可获延长90天。自偿性的贸易融资贷款,银行可要求客户当收到相关款项后偿还贷款。有需要贷款展期的企业客户可以联络银行,银行将以预先批核原则处理。如果同一笔贷款自原贷款日起连续展期540天或以上(或同一笔贸易融资贷款自原贷款日起连续展期270天或以上),银行可以弹性为客户提供不同的信贷支援方案,确保有需要的客户在符合审慎风险管理原则下继续得到适切的援助。
关于部分还款安排,不同种类贷款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分期贷款方面,例如物业抵押贷款和商用汽车贷款,客户可以选择每期偿还原定本金还款额的20%,为期一年;或原定本金还款额的50%,为期两年。目前已经参加20%部分本金还款安排的客户,可以在一年期完结后选择继续偿还原定本金还款额的20%,为期一年,也可以随时选择过渡至50%本金还款安排,为期两年。与上次安排一样,贷款年期一般予以相应延长。银行可以根据相同原则,处理以个人名义叙造的商用汽车贷款。贸易融资贷款、将在未来一年内到期偿还的贷款或循环贷款未偿还余额方面,银行可以按实际情况与客户协商,容许客户在两年内分期偿还相关贷款。
银行可以在上述框架下,与客户弹性商讨其他还款安排,前提是银行和客户双方同意。除客户主动要求外,客户所获的待遇不应逊于上述安排的标准。
金管局和协调机制早前推出多项支援运输业界的措施,包括在处理的士营运者用于购置新车,和小巴经营者用于升级16座小巴至19座小巴的再融资申请时提供更大弹性,以及按计划原则处理以个人名义叙造的的士、小巴及商用汽车贷款的「还息不还本」及展期要求,这些安排会继续适用。另外,协调机制再次鼓励银行按照个别借款人情况,积极考虑延长现有的士和小巴贷款年期至30年,及延长现有非专营巴士贷款年期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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