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又迎来新规了,最新消息称,12月以来7地上调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那么此举意味着什么呢?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上调意味着职工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将更多,这样能够更好地扩大职工的权益,也能更好地发挥公积金的作用。
12月以来,广州、长春、珠海、嘉兴、茂名、韶关、包头等地提高了地方公积金缴纳基数下限,上调了缴纳金额下限。以广州为例,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由2100元调整为2300元;长春市区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由1780元调整为1880元;珠海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由1720元调整为1900元; 12月以来,嘉兴市对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月)的职工,将缴费存款基数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了解到,每年调整存款基数是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的“规定动作”,但每个城市的调整时间不同。例如,南京每年的调整时间是7月。2021年7月调整后,南京理论上职工每月缴纳的公积金最高可达8280元,比上年增加792元。每年年底调整的城市也不少。上述七处调整后,可扩大员工使用范围,支持刚需购房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