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定于2月18日至3月1日开放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考籍转出或转入。
考籍转出
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8日9:00至24日24:00,逾期不予补申请。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转考管理—省内转省外”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申请。
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取消现场确认环节,改由自治区考试院工作人员在2月25日至3月1日期间,对考生考籍转出申请信息进行电话确认(电话:0771-5337456,0771-5338209)。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在转出手续办理完成后,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考籍转入
考籍转入的情况,先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通过国家“转考平台”接收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的考籍电子档案,接收时间为3月1日至15日,审定后的合格档案录入考生在我区的考籍档案中,不合格档案退回至转出省份。
申请考籍转入的考生须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统考,并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本次考籍转入同时取消现场确认,改由考试院工作人员在3月16日至22日期间,对考生转考申请信息进行电话确认(电话:0771-5337456,0771-5338209)。
考籍转出的结果将于3月10日后公布,考籍转入的结果将于3月22日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转考管理”中查询结果。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
(2)已经取得某个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的;
(3)使用沟通成绩、专本衔接合成成绩、网络助学合成成绩课程的;
(4)属于通过免考申请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5)尚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其所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成绩;
(6)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合格成绩;
(7)考籍转入我区未满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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