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距《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正式发布已满一年。一年来,随着监管层推动完善各项制度安排,中国上市公司成长性、创新性进一步凸显,风险总体收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成效初步显现。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达4506家,市值接近87万亿元,涵盖了国民经济90个行业大类,上市公司数量、市值分别位列全球第三位和第二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共识充分形成,各部门凝聚共识、协作联动,进一步强化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实效。
业内预计,未来在进一步凝聚上市公司提质增效合力等一系列新举措推出背景下,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国上市公司质量还将持续提高。
完善体制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既是主力军,又是领跑者、排头兵。但值得重视的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质量和发展水平距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0年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也成为今后一段时期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意见》明确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要求,围绕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等六个方面,系统部署了17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出台后,证监会细化分解84项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全系统一盘棋的抓落实格局,着力推动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化解风险、强化监管、打击乱象等工作。
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指出,资本市场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是微观基础。《意见》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阶段和上市公司实际出发,应重点把握产业的先进性、治理的有效性、监管的适应性,推动以高质量的上市公司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为做实做细《意见》任务要求,2020年12月11日,证监会启动为期两年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整改提升3个阶段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目前,第一阶段自查任务已经结束。监管部门全程参与、反复督导,实现了近年来第一次对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状况的全面摸底,并为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现场检查任务提供参考,为下一步《公司法》修订、《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公司治理监管规则的完善提供依据。
另外,上市公司也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了规范运作的内生动力,回报投资者的力度也不断增强。据统计,今年前7个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1.3万亿元,已超过2020年全年水平。
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截至9月30日,中国上市公司的数量为4506家,市值近87万亿元。实体上市公司数量仅相当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1%,但利润总额相当于一半,上市公司发挥头雁作用,重要性在不断提升,进一步夯实经济基本盘。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较2019年底增加375家,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要行业已形成集群效应。
以湖北上市公司为例,2021年上半年,鄂股平均涨幅达8.63%,大多数行业的公司股票都给投资者带来了正收益。其中,汽车股*ST众泰上半年涨幅超过428.15%,位居A股第一。从总市值规模来看,118家湖北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16335亿元,相当于去年湖北省GDP规模的37.6%。
鄂股的成绩单是上市公司发展的一个具体表现。《意见》实施一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总体面貌正在发生可喜的变化。
从今年半年报的披露情况看,实体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两年分别平均增长16%和17.6%,营收增速较规上工业企业高出8.1个百分点,有力带动我国经济持续复苏。研发支出两年平均增长21.9%,专利数量较年初增长7.4%,新旧动能转换明显加快。上市公司成长性、创新性进一步凸显。
一年来,在各方努力下,全国风险类上市公司总数持续下降,并加速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协作机制。截至6月底,风险类上市公司较2019年底下降达32%。“清欠解保”取得显著成效,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上市公司整改完成率超七成,股票质押风险得到实质性缓释,风险化解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果。今年1—7月份,已有96家公司因新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4家公司退市,其中17家强制退市,6家重组退市,1家主动退市,“应退尽退”理念得到充分认可,退市公司不再是偶发个例,多元化退出渠道逐渐形成。
此外,截至7月,国内已有3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出台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配套文件,18个部委确立了100余项具体措施,形成了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经济专家指出,相关的政策制定要尽可能让企业能够持续融资,不断发展壮大。监管部门要形成一定的合力,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护航市场三公原则,形成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生态。(记者 李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