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证监会表示,为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证监会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持续对申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查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6月份以来,证监会分两批次启动了对86家首发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截至目前,84家企业已完成检查工作,累计30家已撤回申请终止审查。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近期现场检查结果来看效果是十分显著,对券商尽调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产生了很好的震慑效果。现场检查的常态化推进,有利于提升拟IPO企业的质量,促使“带病”企业主动退出排队序列,提升审核效率,降低审核成本,最终有利于A股发行上市的加速以及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不断扩大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
证监会表示,对于已完成现场检查的企业,证监会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作出分类处理如下:
一是对1家企业移送稽查调查处理,采取36个月内不受理该企业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该企业已撤回申请终止审查,主要存在如下问题:2016年-2018年大量更改银行流水对手方名称、摘要、明细账记录;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其贷款走账、资金拆借等资金往来情况;会计基础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如:材料采购验收单、领料单缺失,劳务采购未能提供劳务费用明细,未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等。
二是对12家企业(其中6家已撤回申请终止审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该类企业主要涉及部分客户销售回款资金来源于发行人或其关联方,高管通过员工借款或供应商付款方式间接占用发行人资金,大量使用代管的客户银行卡进行结算,提前确认收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未披露与第三方进行资金拆借,大量纸质应收票据取得与背书存在异常等问题。
三是对48家企业采取审核重点关注、督促整改会计处理及内控问题等措施。该类企业主要存在收入确认不谨慎,费用归集跨期,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不充分,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工资,在建工程延期转固,部分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股权转让和增资资金来源存疑,部分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等问题。
四是对其他23家申请撤回企业予以终止审查处理。该类企业普遍存在内控制度有效性不足,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若后续再次申报仍将重点关注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五是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21家保荐机构、17家会计师事务所、7家律师事务所根据情节轻重启动相关处理措施程序。
在何南野看来,以上这种分类处罚的方式,较为合理的。对于较为严厉的违法违规行为,应施以更重的处罚,如12个月或36个月不再受理其上市申请,同时对保荐机构也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较为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更多的应进行警示,促使其尽快改正,并引导其他存在类似问题的拟IPO公司也加强整改。如此一严一松,既可以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又避免了“一刀切”,给很多带有轻微瑕疵的企业更多的改正机会,并对其他企业产生教育意义,这正是现场检查所希望发挥的作用。
下一步,为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证监会表示,将在开展全面检查同时,将针对审核中的问题采取专项检查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对首发企业进行分类监管、精准监管。同时将以贯彻实施新证券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严格落实发行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压实中介机构法律责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方向,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记者 孟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