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出台《南宁市促进养老托育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据悉,南宁市将通过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质量和建立养老托育综合监管体系等方式,推动南宁市养老托育服务能力提质扩容。
▲几位老人在南宁长堽路一社区下棋。
推进居住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
根据《实施方案》,南宁市将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到2022年,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和“长者饭堂”服务。优化乡村养老设施布局,拓展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联的优势,开展老年人健康养生、育儿指导、托育和养护培训等服务。
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实行“四同步”。新建住宅小区分别按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和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将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纳入全市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条件,及时修订《南宁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
到2023年底,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制度全面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100%,打造社区综合养老托育设施试点10个以上。
▲南宁兴宁区一康养场所,几位老人在院中散步。
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工程中,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开展托育设施情况摸底调查。通过城市更新行动以及盘活各类闲置资源等多种方式,对未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社区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并抓落实。
此外,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能力。到2023年,每个街道至少布局1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站点,基本实现全市所有街道、社区覆盖;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乡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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