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湖公园等区域的周边建筑在建筑立面设计提升方面有新规定。记者 潘浩 摄
“送阳光房”不计面积,“绿化阳台”全赠送……此前,楼市中一些开发商为提高户型的产品竞争力,想方设法“偷面积”,在飘窗、花池、结构板、绿化阳台上“想办法”。以后,“赠送阳台”不能任性了。日前,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针对建筑阳台、飘窗、城市道路交叉口的风貌等做了新的要求和规范。
阳台建筑面积均应计入容积率
许多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看户型时,都会对阳台情有独钟,希望自家能有大阳台,最好面积还是赠送的。一些开发商为提高楼盘户型的产品竞争力,不断在阳台上做文章,从赠送飘窗、改造花池和结构板到绿化阳台,想方设法地“偷面积”,花样百出。
《补充规定》对建筑阳台的设置作出了规定:住宅每个套型的阳台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能超过套型建筑面积的30%,非住宅建筑每层阳台面积总和不能超过该层总建筑面积的10%。此外,还明确了阳台建筑面积均应计入容积率,也就是说取消了绿化阳台可以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阳台设置方面要求,阳台不允许外接各类设备板和结构板,必须设置时,可设置于阳台非主立面的短边或阳台分户墙正面。因造型需要,主体结构范围外阳台可设置装饰柱,装饰柱不可落地或接入结构转换层。当装饰柱同时为结构柱时,应按相应规则计算阳台建筑面积。
同时,《补充规定》对于建筑飘窗的设置明确,飘窗应三面临空开敞,若紧临飘窗一侧设置空调设备机位或设备井,可两面开敞;飘窗底板、窗槛墙应为混凝土结构并应与主体结构整体连接;飘窗上下构件应外挑,飘窗进深(从外墙内边线至构件外边线)不超过1.1米;上下楼层飘窗的出挑构件之间不允许用实墙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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