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证监会1月20日消息,香港证监会谴责中辉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辉”)并处以罚款500万港元,原因是该公司在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期间没有遵守认识其客户规定、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和其他监管规定。
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发现,中辉于关键时间允许26名客户使用他们指定的客户自设系统发出交易指示,但却没有对该等客户自设系统进行充分的尽职审查。因此,中辉在容许该等客户自设系统连接至其经纪自设系统前,未能妥善地评估并管理与客户使用该等客户自设系统相关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和其他风险。此外,中辉于2018年10月前的六个月期间内,没有对客户经客户自设系统登入自己的互联网交易帐户的程序实施双重认证。
香港证监会识别出有八名客户曾授权多名第三方经客户自设系统为他们的帐户发出交易指示。然而,中辉没有采取合理步骤,以确立其客户及他们的最终实益拥有人的真实和全部的身分,亦没有在批准客户设立第三方操作帐户的要求前进行适当查询。
香港证监会进一步发现,中辉没有设立有效的监察系统,导致未能侦测出三个客户帐户在2018年1至8月期间的不寻常资金调动,以及两个客户帐户在2018年3至5月期间的1,052项自我配对交易。
香港证监会认为,中辉的行为违反了《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打击洗钱指引》)、《降低及纾减与互联网交易相关的黑客入侵风险指引》及《操守准则》。
香港证监会在决定对中辉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中辉没有勤勉尽责地监察其客户活动,以及设立充足而有效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和监控措施,乃属严重缺失,因为这可能会损害公众对市场的信心和破坏市场的廉洁稳健;有需要传递具阻吓力的强烈讯息,以示有关缺失不可接受;中辉已采取补救措施,以加强其内部系统及监控措施;中辉的财政状况;中辉在解决香港证监会提出的关注事项时表现合作;及中辉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