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暂免收取部分2022年度费用的通知。将免收全部新上市公司上市初费的优惠政策延长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含)。将免收总股本在4亿股至8亿股(含)之间上市公司上市年费的优惠政策延长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含)。免收2022年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经手费。免收注册地在山西省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年费,免收注册地在山西省新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上交所指导下属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免收注册地在山西省的上市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
全文如下:
关于暂免收取部分2022年度费用的通知
上证发〔2021〕96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市场成本,经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暂免收取部分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免收全部新上市公司上市初费的优惠政策延长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含)。
二、将免收总股本在4亿股至8亿股(含)之间上市公司上市年费的优惠政策延长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含)。
三、免收2022年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经手费。
四、免收注册地在山西省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年费,免收注册地在山西省新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五、本所指导下属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免收注册地在山西省的上市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文选编自“上交所官网”,智通财经编辑:张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