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政府统计处12月21日公布2021年11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2021年11月份整体消费物价与一年前同月比较,上升1.8%,较2021年10月份的相应升幅(1.7%)稍高。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2021年11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胀率)为1.2%,亦较2021年10月份(1.1%)稍高,主要是由于电力费用和新鲜蔬菜价格升幅扩大,以及资讯及通讯服务费用跌幅收窄所致。
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截至2021年11月止的3个月的平均每月升幅为0.2%,与截至2021年10月止的3个月的相应升幅相同。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的升幅均为0.1%。
从细分指数分析,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2021年11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2.2%、1.7%及1.5%,而2021年10月份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1%、1.6%及1.5%。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2021年11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1.2%、1.1%及1.2%,在2021年10月份的升幅则分别为1.1%、1.0%及1.2%。
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截至2021年11月止的3个月的平均每月升幅均为0.2%,而截至2021年10月止的3个月的相应升幅分别为0.1%、0.2%及0.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截至2021年11月止的3个月,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平均每月升幅均为0.1%,而截至2021年10月止的3.个月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0.1%、0.1%及0.2%。
在各类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组成项目中,价格在2021年11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电力、燃气及水(上升31.1%)、衣履(上升6.7%)、交通(上升5.3%)、外出用膳及外卖(上升2.5%)、基本食品(上升1.9%)、耐用物品(上升1.8%)和杂项服务(上升1.1%)。
另一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2021年11月份录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杂项物品(下跌1.0%)、烟酒(下跌0.6%)和住屋(下跌0.6%)。
以2021年首11个月合并计算,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1.5%,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8%、0.9%及0.8%。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0.5%、0.8%、0.3%及0.5%。
截至2021年11月止的3个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1.7%,而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升2.0%、1.5%及1.5%。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1.1%、1.0%、1.0%及1.2%。
截至2021年11月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1.3%,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5%、0.7%及0.7%。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0.5%、0.8%、0.3%及0.4%。
政府发言人表示,基本消费物价通胀率由十月份的1.1%微升至十一月份的1.2%。虽然能源相关项目价格的按年升幅进一步扩大,以及个别主要消费物价指数组成项目(例如衣履和交通)的价格升幅较为明显,但许多其他主要组成项目承受的价格压力仍然大致受控。
展望将来,鉴于进口价格显着上升和经济持续复苏,通胀压力料将进一步增加,但由于本地成本压力仍然有限,短期内基本通胀应会大致维持受控。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情况。
本文选编自“香港政府统计处官网”;智通财经编辑:徐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