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澳门居民到横琴就业和生活,寻求广阔的发展机遇,相对于所有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工作的个人,国家特别给予了澳门居民最优惠的税务待遇。
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第十二条的内容中,提出了“对在深合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徵”,这是一条专门针对在深合区工作的澳门居民的税务优惠政策。
澳门采用单行税法,个人需按工作收入缴纳职业税,税率最高为12%,而内地则採用综合税制,个人所得包含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多个收入项目,税率最高为45%,两地税负存在明显差异。
考虑到澳门居民未必适应内地税制,同时也未必能享受深合区针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特别税收优惠,为了鼓励他们到横琴就业和生活,寻求广阔的发展机遇,相对于所有在深合区内工作的个人,国家特别给予了澳门居民最优惠的税务待遇。在有关政策施行细则的制订上,在充分考虑两地税制差异的情况下,琴澳双方将会以简单以及有利澳门居民的方式进行计算。
在非澳门居民方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亦明确在深合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 的部分予以免徵。税负虽然仍高于在深合区工作的澳门居民,但与内地其他方以及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税负已相当低,有利吸引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到深合区工作,发挥人才集聚效应,并为深合区内的高精尖产业,提供所需的人力资源。
现时,澳门经济仍然以博彩旅游业为主,人力资源集中在服务性行业,但长远而言,当深合区内不同的产业蓬勃发展起来后,形成人才集聚和产业集聚,澳门居民的就业选择亦会增多,不再局限于服务性行业,有关政策对本地人才的培养和发展的多样性,会有很大的帮助。
本文编选自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智通财经编辑: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