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那么,各地落实好灾后恢复重建有什么具体要求?
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王悦现出席并答记者问。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十分重要。” 王悦现表示,有关部门将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提出工作要求,各地政府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受灾地区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主体责任,科学开展灾情评估,统筹规划安排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多渠道筹集重建资金。
二是要统筹安排部署应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继续抓实抓细防汛救灾各项措施的同时,精心谋划灾后恢复重建。要结合本地区基础设施受损情况,明确灾后恢复重建的主要领域、重点任务和重建项目,制定资金筹集和建材、运输、施工等保障措施。要优先安排群众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抓紧恢复基础设施功能。要统筹灾后恢复重建和脱贫攻坚工作,对贫困地区和受灾困难群众给予优先扶持,支持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三是完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要发挥防灾救灾减灾体制改革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精心谋划和组织实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尽快组织开工建设。优化灾区政府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灾区集中力量抓好灾后恢复重建。
四是强化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地方各级财政重建资金。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记者 许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