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代码的确定方式由个性化选号调整为摇号选号等方式。
9月17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3号——股票代码管理》(下称《股票代码管理指南》)正式发布,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股票代码管理指南》遵循统一规则、公开透明、保持弹性、不搞例外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发行人可采用摇号选号、直接选号、自动分配号码等方式确定股票代码。
“这是在交易所原有选号基础上的一次优化。”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行业务委员会秘书长、中信建投证券投行委委员兼股权资本市场部行政负责人陈友新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原有选号更多体现了企业的个性化,比如原有一些没有选过的号码、或者除为“A+H”股公司预留与境外一样的号码外,发行人都可以选择;现在调整之后,既能够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又能够一定程度上兼顾发行人选号的诉求。
具体来看以下三种确定股票代码的方式:
第一种,可采用摇号选号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发行承销业务系统将从发行人拟上市板块对应的股票代码段内,在前100个未使用代码中(升序排列)随机抽取10个备选代码,发行人从中选择1个作为股票代码。摇号代码区间将按股票代码数值从小到大依次更迭补充,保证摇号代码区间始终为100个,确保摇号选号公正、公平。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1.2亿股以上的主板发行人,在601000~601999代码段摇号选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1.2亿股的,在603000~603999代码段摇号选号,该代码段可用代码剩余不足100个后,开始使用605000-605999代码段。科创板发行人在688000-688999代码段内摇号选号。
第二种,可采用直接选号方式,发行人在可直接选择的代码范围内自主选定1个代码。
根据规定,600000~600999代码段中的可用代码自动纳入直接选号代码范围,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1.2亿股以上的主板发行人选用。上交所将摇号选号方式中累计摇出10次、但均未被选用的代码扩充进直接选号代码范围。
第三种,发行人未采用摇号选号或直接选号方式确定代码的,系统将在对应的代码段内,自动分配摇号代码区间中最小数值的未使用代码作为其股票代码。
根据《股票代码管理指南》,发行人通过上交所发行承销业务系统提交股票代码申请,申请时间原则上为披露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启动发行的前一交易日。发行人应在提交申请当日确定股票代码,确定后不可更改。
两家及以上发行人同时提交股票代码申请的,可以同时办理股票代码选择业务。两家及以上发行人拟选择同一个代码的,由最先确定代码的发行人获得。采用摇号方式的,未获代码的发行人可在剩余备选代码内确定代码,或选择重新执行一次摇号操作。
据了解,《股票代码管理指南》施行后刊登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启动发行工作的,适用其规定。后续,上交所将同步修订《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相应内容。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该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完善发行上市业务相关规则,优化发行承销业务系统,不断提升服务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