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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我看到交警部门开始对高架桥底下的机动车道上散步、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了。整治工作很有必要,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5月29日,家住章贡区东城状元府小区的廖先生致电赣南日报民生热线8333666时说。
5月27日,本报以《高架桥底散步?太危险!》为题,报道了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慈云塔路一带,经常有老年人甩着双臂,迈着大步,悠闲地在文明大道东延段高架桥底下的机动车道上散步晨练,而且还是逆行,稍有不慎可能就会引发交通事故。稿件刊发后,引发了众多市民的关注和热议。大家一致认为,市民在高架桥底下的机动车道上散步,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还有损赣州文明城市的形象,确实需要交警部门加大劝导和整治力度。
5月29日上午,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三中队民警快速行动,驱车来到文明大道东延段高架桥下巡查,对行人在机动车道上散步、横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经过巡查,民警现场处罚了6起二轮车逆行违法行为,教育劝导横穿马路的行人13人。在高架桥底下机动车道上散步的市民吴大爷被查到后,红着脸说道:“非常感谢交警的提醒,下次再也不会到机动车道上散步晨练了!”
参与此次整治活动的一名交警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一是通过章贡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发函至高架路建设责任单位,督促建设单位封闭文明大道东延高架桥下中心隔离花坛部分开口,确保行人不能从开口处横穿马路;二是联合章贡区东外街道白云村委会,形成工作合力,对周边居民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市民不要在高架桥底下的机动车道上散步、横穿马路;三是不定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记者余书福通讯员左增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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