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5G、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加持下,医疗行业也上了“云”,远程诊疗、诊疗助手等产业方兴未艾。然而,飞速发展的同时,基层远程医疗形同虚设、非法网络问诊、远程问诊违规销售处方药等乱象时有发生,很多消费者深受其害。
近期,国家卫健委披露了《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此次细则重点厘清了原本模糊、混淆的互联网医疗概念,划清了医疗、医药和AI技术服务间的边界。同时,7章41个条款对医务人员互联网诊疗实行实名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使用管理等制度,以及对互联网诊疗收入、统方补药等方面均作出了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细则的发布有利于互联网医疗行业更规范、更高效地发展。
诊疗互联网化蓬勃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诊疗行业迎来高速发展时期。一方面,是因为需求端存在着巨大市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诊疗互联网化能有效缓解百姓看病难问题,通过提高医疗供需资源的匹配以及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让老百姓足不出县城就能享受省城乃至京城的优质专家医疗资源,进而有效推进城乡、东中西部“医疗公平”的实现。
另一方面,5G建设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为远程诊疗提供了生长基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电子信息研究所消费电子产业研究室主任赵燕认为,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非接触式”经济的新需求推动虚拟现实行业应用加速落地。近年来,我国5G网络建设稳步推进,截至今年8月底,已累计建成5G基站总数103.7万个,5G网络已覆盖全国所有的地市级城市,还有95%以上的县城城区和35%的乡镇镇区,为快速推进虚拟现实终端服务的产业化进程奠定了良好的网络支撑基础。
值得关注的是,科技进步正赋予各行各业更多可能。赵燕介绍,目前,在远程医疗领域,VR/AR应用的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并发挥着积极作用。比如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整合了5G远程超声、5G急救指挥平台、5G ICU、VR浸入式实时全景体验、无人机航飞监控等多个子系统,搭建多维度5G智慧急救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的专家戴上VR眼镜就能与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交流沟通指导急救。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此前发布的《2021年(上)中国互联网大健康市场数据报告》显示,2020年市场规模为3426.4亿元,同比增长70.61%。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数字化健康和互联网医疗获得了爆发式发展。互联网医疗是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实现医疗服务在线化,包括在线挂号、医疗信息查询、电子档案、在线问诊、电子处方、远程会诊等多种形式,而广义的互联网医疗涵盖医疗行业的全链条,涉及医疗、医药、医保等多个环节。
“强监管”厘清责任边界
快速发展的另一面是,在“野蛮生长”的诊疗互联网化行业中,误诊错诊、医生资质良莠不齐、虚假审方、先购药后补方等问题时有发生。此前就有媒体报道称,部分互联网医疗平台出现AI秒开处方、AI虚假审方、先购药后补方等现象,甚至出现了药品回扣线上化的苗头。
而《征求意见稿》就明确规定了,医师接诊前需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接诊。《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禁止统方、补方等问题的发生”“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相挂钩”“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违规转介患者、指定地点购买药品耗材”等,将互联网诊疗与药品销售行为进行“隔离”等监管条例。
陈礼腾表示,《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以医疗为核心、互联网为辅助的定位,从医疗机构监管、人员监管、业务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监管责任等方面对互联网诊疗进行规范,推动互联网诊疗行业进入规范、安全、高质量发展阶段。
陈礼腾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从医疗的严肃性出发,确保了服务安全,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此举或利好微医(挂号网)、好大夫在线、丁香园、微脉、亿家健康等注重数字医疗服务的平台,不过,一些不合规的企业也将面临整改甚至关停。《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医务人员如在主执业地点以外的其他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根据该互联网医院所在地多机构执业相关要求进行执业注册或备案”,对此,互联网医疗平台或会面临医生资源流失的风险。
“医疗行业互联网化是大势所趋,但目前来看多数平台尚无法实现盈利。”陈礼腾表示,平安好医生上半年净亏损8.796亿元,微医2020年净亏损达19.14亿元;已经实现盈利的京东健康与阿里健康主要也是依靠医药电商业务。随着行业进入强监管时代,盈利变得更加困难,平台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合适的盈利模式。(记者 刘旭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