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应安排医师和护士24 小时值班“随叫随到”,为老年人随时提供出诊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合格率应为100%。日前,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制定的武汉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批准实施。从此,武汉市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健全市场准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了统一标准。
据悉,此标准由武汉市社会福利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单位联合起草,为湖北省内首个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对促进武汉市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加强自律,推动武汉市乃至湖北省养老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养老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指出,养老机构可自建医务室、护理站、护理院(中心)、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等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不具备自建医疗机构条件,宜选择近距离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应按照服务接待、综合评估、制定计划、签订协议、建立档案、提供服务等流程,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清洁卫生、洗涤等服务;为慢性病及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提供长期治疗服务;为老年人开展年度体检;协助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服药;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康复指导等。
服务过程中应根据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适时调整或变更服务计划。此标准不仅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设施设备、环境与卫生安全等服务要求进行了规定,还对咨询接待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疾病诊疗服务、康复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心理或精神支持服务、安宁服务、其他服务等服务内容,逐一进行了规定。
其中,疾病诊疗服务包括疾病治疗服务、疾病预防服务、急救和转诊服务、药事服务等;其他服务包括文化娱乐服务、陪同服务、委托服务、转介和法律援助服务、居家上门服务等。
对医疗服务质量,此标准规定,应符合开具的医嘱、处方合格率≥95%;病历记录合格率为100%;健康档案合格率为100%;医疗护理服务合格率为100%;不良事件报告率为100%;院内感染发生率≤15%;服务满意度≥90%。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探索医疗与养老衔接,规范医养结合服务已成为解决当前养老难问题的必然趋势。该标准在吸收武汉市优秀养老机构的实践经验基础上,突出医养结合特点,明确了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要求、内容、流程及服务评价与改进,填补了湖北省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标准的空白,在全国养老服务行业具有引领作用。(记者 刘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