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记者从河南省商务厅获悉,为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和市场平稳运行,增强市场调控手段,有效应对猪肉市场异常波动,河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于近日联合印发了《河南省2021年省级猪肉储备工作方案》,开展省级猪肉储备收储工作。
据悉,本次拟收储猪肉储备3350吨,储备期6个月(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储备品类为冻猪肉,具体品种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 9959.2-2008的I号、II号、III号、IV号分割冻猪肉。
申报承储的企业的基本条件为:在河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猪屠宰和肉类经营资格,且为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全资或持有51%以上股份的储存冷库,冷库单体库容不低于2000吨;承储企业与冷库应在同一设区的市内;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近3年来没有因财政、财务等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等部门处理处罚;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河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储备期内,如宏观调控需要或出现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将及时进行储备肉投放。(记者 杜元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