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是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的首要条件,无证驾驶行为就犹如“移动炸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可总有一些人,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却依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也影响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5月31日,南京交警通报了相关案例,并请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持“证”上路,安全回家。
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小伙子无证也要献殷勤
5月20日晚,南京高速十大队民警在宁合高速汤泉服务区开展夜查行动。20时许,民警在对一辆黑色小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已经超过了检验有效期。进一步检查又发现,开车小伙的驾驶证被记了22分且处于停止使用状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其实车上另外两名女乘客都有驾驶资格,那为什么小伙还要开车呢?小伙支支吾吾地说,怎么能让女孩子开车!民警仔细询问得知,后排的女孩是小伙今晚相亲的对象,副驾驶是他表姐。吃完饭为了留个好印象所以开车送她回家,不好意思让她们开车。根据法律规定,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后驾车属于无证驾驶,小伙将面临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驾驶证因醉驾被吊销,替友分担无证上路
近日,高速八大队民警在横梁公安检查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轿车停在收费站广场,车上前排两人下车换座位。民警随即上前检查,这时副驾驶的赵某否认开车的事实,且出示的驾驶证与本人不符。在民警的盘查追问下,赵某承认是因为驾驶员开车累了便替他开了一会,而自己的驾驶证因醉驾被吊销了,所以拿了朋友的驾驶证顶替,企图逃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赵某因为使用他人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面临被处以罚款11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无独有偶,高速六大队民警在上坊公安检查站正常开展工作时,远远看到一辆黑色小车上两人换了座位。民警察觉异常,于是在其通过检查站通道时将该车拦下,通过核查发现,此前开车的司机驾驶证于2018年因为醉驾已经被吊销了。司机龚某表示,还有4个月5年期限就到了,看朋友开车久了,有些累,便主动提出帮忙开车,没想要前方会有交警查车。
随后,民警依法对龚某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龚某因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违法。
倒车时撞了后面的车,交警一查居然是无证
5月27日凌晨2时许,高速一大队民警在马群公安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白色小轿车倒车与后方车辆发生事故。民警随即上前检查,结果发现白色小轿车驾驶员周某未取得驾驶证,是无证驾驶。
经过民警询问,周某称他和几个亲戚从南通到南京办事,刚开始周某并未开车,因为驾驶员曹某开累了,他便自告奋勇在服务区换下曹某继续驾驶车辆。随后民警依法对周某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周某不仅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事故造成的损失,还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南京交警提醒: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每个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不能上路行驶的,因无证人员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另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以及停止使用状态下也不能驾驶机动车。请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持“证”上路,安全回家。
通讯员 宁交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校对 李海慧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