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近日,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通知》决定,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调整补贴测算标准,从而提高补贴发放金额;进一步缩短补贴发放时限,明确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发放完成时限由之前的“价格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调整为“发布当月发放到位”。调整后,发放时效提速10天左右。
在启动条件方面,《通知》规定,南宁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者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满足以上任一条件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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