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四五”末,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将超过97%,实行按DRG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超70%,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800个以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区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广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到2025年,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将超过97%,实行按DRG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提升至超70%,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800个以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10个大类以上,医保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设区市覆盖率达到100%,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75%以上。
“十四五”时期,全区将实施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水平、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加快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和促进数字、智慧医保发展9项重点任务。
《规划》明确,健全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国家试点为引领,推行以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按病种、人头、床日、项目等付费方式,打造广西样板。完善“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责任共担机制,激励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成本控制机制,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加强统筹区域内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健全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壮瑶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健全适合门诊共济保障的支付机制,探索按人头付费与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相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开展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健全经办服务体系,建立覆盖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医疗保障服务网络。推进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推动医保经办大厅设置和服务规范落地,开展标准化窗口和示范点建设,设区市100%完成标准化示范窗口建设,50%以上的县(市、区)完成标准化示范窗口建设。
据悉,到“十三五”期末,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205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126个带量采购药品品种在广西落地,平均降价58.9%,每年可减轻群众医疗负担15.66亿元。调整69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增医疗服务项目600多项,支持和促进包括中医壮瑶医在内的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常规检查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区150多万名慢性病参保患者医疗负担明显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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