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女子黄某花2万元买猫,到手后发现是只病猫,要求退货遭拒。不料,卖家将买家告上法院,要求支付余款。1月25日,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卖家返还买家定金及给猫治病费用共计10700元。
买猫
2021年6月,黄某在小红书上看到一只宠物幼猫,她很是喜欢。随后,她与安徽卖家吴某约定以2万元价格购买该猫,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双方约定“包证书、疫苗驱虫,非重大疾病或小猫夭折定金不退”,但未签订合同,吴某表示可将定金回执作为凭证。
▲黄某在小红书上看到的幼猫。(视频截图)
双方约定,黄某接收宠物猫,并对猫进行体检确认没有问题后,再支付尾款及运费。同时吴某表示如有类似感冒、炎症等常见病,只承担医疗费用,不予退猫退款。
当年7月25日,黄某在南宁吴圩机场接收宠物猫。她发现猫眼睛有分泌物,怀疑身体有炎症。当日,她将幼猫送至南宁一家动物医院进行体检。结果显示,该猫体重为1.9公斤,身体各项指标偏高或偏低,医生诊断为饥饿、营养不良。黄某要求吴某提供发猫之前该猫的体检报告,但吴某未提供。
几天后,黄某又发现该宠物猫折尾,她要求退猫,但吴某不同意。随后,黄某将猫带至动物医院复诊,诊断结果为支原体感染呈阳性,患有猫支原体结膜炎。一个多月后,该猫又患上外耳炎及睑炎。一个多月的时间,黄某为猫治病花去570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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