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15日讯(记者 蒋秋)1月15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南宁召开。
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将提请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将提请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会议决定任命许永锞为自治区副主席、范世祥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伦兵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会议接受鹿心社辞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张秀隆辞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黄世勇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接受韦翼群辞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潘育伟辞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会议决定免去刘宏武的自治区副主席职务。会议决定罢免刘宏武、崔瑜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审议了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并表决批准了南宁市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贵港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贺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听取了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晓钦、张秀隆、赵乐秦、卢献匾、杨静华、刘有明,秘书长王革冰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范晓莉、王小东、黄伟京;自治区副主席方春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当天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一次主任会议,听取各项报告、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审议情况的汇报,决定交付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