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园博园卧虎潭局部,锈色的平台造型和矿坑原有的地貌挺和谐。记者 邹财麟 摄
废墟探险自兴起以来,引发的争议就从未停止:探险者破门而入,在废墟中踩踏、涂鸦,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废墟摄影是否具有艺术价值?既然是废墟,是不是就可以随意破坏?废墟是否应该提升改造?
未经允许私自闯入是否合法
近年来,城市废墟探险在国内兴起,有爱好者甚至建起了专门的网站和论坛,宣称废墟探险的核心精神在于冒险,在于想方设法进入废墟之中。
在南宁市西北郊的那龙矿区废弃影剧院,二楼的房间还保存着放映机、舞台灯等物资,矿区留守管理处一直将影剧院紧锁,但两个月前,有人却在不被允许的情况下将影剧院打开。同样,良庆大桥南岸废墟的四周已经被围上围挡,却依然有人用非正常手段深入其中。
对此,热衷废墟探险的网友们怎么看?12月23日,记者用不同的账号私信十余名网友,表明身份和采访意图并留下了联系方式,但至今没有得到回复。
一些网友已经意识到废墟探险不但有危险,还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便在博客上强调“文明探索”。
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剑表示,进入没有主人的建筑废墟,没有法律责任。但如果建筑废墟有围挡、上了锁,哪怕外表再破,都不应该擅自进入,否则可能因损坏公私财物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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