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广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妇女发展规划》)和《广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儿童发展规划》)。两个规划分别从健康、教育与家庭等多方面提出目标与制定策略措施,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领域新增加
据了解,此次编制的《妇女发展规划》涉及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以及法律8个方面的内容,设置85项主要目标,提出98项策略措施。新编制的《妇女发展规划》对比2011—2020年规划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的内容。
此次编制的《儿童发展规划》共涉及7个方面,包括了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以及法律保护,设置了87项主要目标,提出93项策略措施。新编制的《儿童发展规划》对比2011—2020规划增加“儿童与安全”与“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的内容。
内容新变化
在健康方面,《妇女发展规划》提出“促进70%的妇女在35—45岁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促进早诊早治,宫颈癌患者治疗率达到90%以上”,在教育方面提出“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的目标。
在新增的家庭建设领域,《妇女发展规划》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加强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担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等策略措施。
儿童健康方面,《儿童发展规划》提出“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保证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
在新增的儿童安全与家庭领域,提出“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数据为基数下降20%;排查消除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良好的家风对于儿童的教育培养同样重要,《儿童发展规划》提出“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技能”。
地区覆盖广
经过上一个十年规划的推进实施,广西妇女儿童的发展与事业取得历史性新成就,但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差距仍需要进一步缩小。记者注意到,此次新编制的《妇女发展规划》与《儿童发展规划》都重点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妇女儿童发展。
例如妇女就业方面,提出“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妇女创业就业,扶持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各族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尤其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的帮扶机制”的策略措施。
在儿童学前教育资源上,提出“重点补齐人口集中流入地、农村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及城市薄弱地区的普惠性资源短板,基本实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
在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上,《儿童发展规划》也提出“巩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成果;稳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膳食费用分摊机制,重点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倾斜”的策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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