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文表彰2020-2021年度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柳州市消保中心)榜上有名。此次广西获表彰的集体共两个,为柳州市消保中心和南宁市消费者协会;获表彰的先进个人有5人,来自自治区消委会、玉林消委会等单位。
2020年成立的柳州市消保中心,两年来积极推动柳州市辖融安县、柳城县相继得到当地县委编办批准,核批成立了县级公益一类事业编制的消保中心,配备人员和给予经费保障,开创了广西县一级设立消保中心的先河,为广西其它城市建立县级消保中心树立了示范样版作用。
该中心还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社区,以及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知识讲座、消费体察、消费体验活动等各类现场宣传活动,共2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发放调查问卷近2万份,并在全市各大商超、酒楼、步行街等播放宣传视频200余条次,进一步向社会公众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同时,该中心也积极指导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消费纠纷有效化解。中心与经营者签订公开承诺书109份,先后在柳州市尚龙电器各门店、贝壳找房、装饰装修企业等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6个,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费维权社会化网络,基本实现简单消费投诉不出村、不出店的目标。
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上,今年以来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处理商品房退款纠纷2件,涉及金额共177万余元,消费者已获退回部分房款95万元;处理婚宴退定金纠纷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元。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的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柳州市排名逐年提升,2019—2020年连续2年进入全国前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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