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病假工资的基数根据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有约定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岗位(职务)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执行。
(2)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为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确定为正常出勤的劳动者所在岗位(岗位)月工资的70%。
此外,按照上述三项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
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有约定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岗位(职务)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当是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岗位(岗位)月工资的70%统一确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上述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海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上海病假工资计算如下:
1、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算,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2、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算,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算,另外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