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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余锋 通讯员 计韦杰)6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编制了《广西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力争到2025年,广西14个设区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区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根据《方案》,在2023年底前,完成南宁市20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的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完成全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系统平台建设。2024年底前,完成柳州等13个设区市180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并实现自动监测数据与国家有关部门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网。将从2025年1月1日起,全区14个设区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
另外,加强噪声污染源头防控,加大噪声监管执法力度,细化社会共治举措,聚焦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扰民,创造宁静生活环境。2025年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公开发布全区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和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噪声污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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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统计,2022年,广西城市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总体评价结果为“较好”;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6分贝,总体评价结果为“好”;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6.5%;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89.6%,昼间噪声达标率优于夜间。与2021年相比,城市区域及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均有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稍有上升,质量稍有下降。
2022年,我区共收到各渠道噪声投诉案件207869件,居各类污染投诉的第1位。其中,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占81.08%(为噪声主要污染源),建筑施工噪声投诉占15.69%,工业噪声投诉占1.92%,交通运输噪声占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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