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契税滞纳金有以下两种计算方法:
1、如果纳税人所发生的税款滞纳行为是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那么应当按照原来的《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按日加收契税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
2、如果纳税人所发生的税款滞纳行为是发生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的,那么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新规定:按日加收契税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契税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如何确定?
1、如果是纳税人进行了纳税申报的,那么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就是开始计算滞纳金的日期。
2、如果是纳税人并没有进行纳税申报的,那么其取得的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就是开始计算滞纳金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