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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崇左市壮族天琴艺术传承发展条例》等一批广西地方性法规已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大多数集中在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方面。
崇左:推动壮族天琴艺术传承创新
壮族天琴艺术是广西崇左地区特有优秀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目前崇左市壮族天琴艺术文化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壮族天琴艺术文化资源及文化产品未能充分开发利用。
2023年1月1日,《崇左市壮族天琴艺术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实施,从壮族天琴乐器改良、品牌打造、专业艺术创作和文旅融合发展方面进行规范。
▲在广西民族博物馆展出的天琴乐器(左图)。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郭燕群 摄
一方面,条例规定政府应当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在保护传统天琴制作技艺的基础上,推动天琴乐器制作改良,促进形成天琴乐器行业标准;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文艺团体、文艺专业人员等开展采风活动,挖掘、提炼壮族天琴音乐、舞蹈、文学等文艺资源核心要素,开展文艺作品编排、创作、展演等活动,推动壮族天琴艺术传承与创新。
崇左市地处边境地区,壮族天琴艺术的传承发展与国家文化安全关系密切,对此条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壮族天琴艺术名义和影响力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