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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继续指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一级流动性提供行,有关指定在现时两年指定期结束后于2022年10月27日起生效,为期两年。
金管局检视了这九间一级流动性提供行在过去两年的表现,认为他们都是活跃参与离岸人民币市场的机构,并且有效地发挥一级流动性提供行的功能。金管局将继续为各间一级流动性提供行提供20亿元人民币回购协议安排,以协助他们在离岸人民币市场进行庄家活动及提供流动资金时管理其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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