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托股票是存托凭证的一种,是公司业务的金融衍生品,主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
存托凭证有以下优点:
一是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例,在美国发行ADR的公司可以在短期内资金募集大量外汇,有利于提高公司长期能力,有利于拓宽公司股东基础,提高证券流动性,分散风险。
二是发行一级ADR发行程序简单,发行成本低。对于股份公司而言,一级ADR和144A规则发行的一级ADR无需在SEC注册,无需按照美国GAP的要求进行审核,主要是因为其不受发行地严格上市要求的限制。
三是提高公司知名度,为以后出国上市打下基础。通过在国外发行一级ADR,公司可以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形象,扩大在国外市场的知名度,从而增加股东对公司的信任和兴趣,为未来在国外市场直接发行证券奠定基础。
存托凭证和股票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1.在参与主体上,存托凭证增加了存托人和托管人,其中存款人由中登公司及其子公司、经批准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担任。
2.在行使权利时,虽然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实质上享有股票的基本权利,如分红和投票权,但由于他们不是注册股东,他们不能直接行使其股东权利,必须通过存托人代表他们行使这些权利。
3.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
实质上,存托凭证是由银行存托机构发行的证券化的受益凭证,存托机构作为共同受托人,存托机构银行作为委托人在获得基本证券所有权后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