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目前正在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四川省创新型企业主体培育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为支撑、创新型领军企业为引领的创新型企业主体培育发展体系,力争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6万家、创新型领军企业200家。
发布创新型领军企业三大百强名单
《征求意见稿》提出,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四川省瞪羚企业为重点,遴选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性大、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在全国知名、全省有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发布“营业收入百强”“研发投入百强”“高成长性百强”创新型领军企业名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年评选表扬一批全省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及企业家。
目前全省共计有1254家“专精特新”企业。其中,653家被确定为2021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另有601家复核申请获得通过,有效期延至2024年。
《征求意见稿》提出,以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为重点,推动创新型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高效对接。建立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库,加强对入库科技企业的专业辅导和培育扶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科创板上市发展。深入实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纳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列为上市重点孵化和培育对象。
据统计,目前四川省已有15家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有4家公司在北交所挂牌,优机股份已成功过会,即将成为在北交所挂牌的第五家川企。
为了使更多的企业成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征求意见稿》要求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推动人才、成果、社会资本等向企业集聚,支持其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速成为具有产业创新引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在创新发展上发挥示范作用。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组织创新型领军企业在氢能、动力电池等领域建设创新联合体。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培育凝聚一批细分领域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形成产业链上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引领行业内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计划
“万丈高楼从地起,任何一家创新型领军企业都是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发展起来的。《征求意见稿》将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计划,夯实创新型企业发展基础。”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看,一是优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新创业载体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完善孵化载体年度评价机制,对评价优秀的各类孵化载体给予后补助奖励。
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入库补贴,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研发费用、科技贷款等创新支出给予一定比例奖励。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鼓励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是落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的优惠政策。推广使用科技创新券,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科研设施设备共享和检验检测等创新服务。发挥四川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扩容倍增计划,壮大创新型企业发展核心骨干力量。其具体政策分别为,支持各地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鼓励各地按照高质量“双招双引”要求,吸引省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本地并给予奖补支持。
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出台《四川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奖补一批绿色低碳产业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的科技企业成链集聚。
给予企业基础研究最高200万资助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以下四方面政策举措。
第一,支持创新型企业承担国家、省和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揭榜挂帅”项目组织方式,积极探索“企业出榜”的项目形成机制,吸纳更多创新型企业参与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编制。进一步引导企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以企业上年度基础研究实际支出为基数(不含财政投入),给予40%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在科创板上市的川企在研发投入上舍得花钱。如汇宇制药今年一季度研发 投 入 6793 万 元 ,同 比 增 长54.6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4.56%,同比增加4.28个百分点。
第二,支持“天府科创贷”,开展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的损失风险进行分担,对其融资成本进行补助。推动设立省级科技创新风险补偿资金池,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相应的风险补偿资金池。
通过科技支行等金融机构推出“创业贷”“科创贷”等科技金融产品,为创新型企业创新研发提供科技金融服务。有效发挥省创新创业基金、成果转化基金、院士基金作用,带动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投资力度。鼓励地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重点支持创新型企业突破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第三,支持创新型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国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并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每年新认定的企业类省级创新平台,争取创新型企业占比不少于50%。
此外,支持申报“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四川高端引智计划”等人才计划,按规定给予人才政策扶持。(本报记者 杨成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