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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
税务总局:将突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上海证券报记者7月2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2023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其中,先后实施的两批延续优化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5832亿元,留抵退税3167亿元,其他政策28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荣海楼介绍,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新增减税2148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新增减税822亿元,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新增减税793亿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增降费787亿元。
分行业看,制造业及与之相关的批发零售业占比最高,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818亿元,占比41%。分企业规模看,中小微企业受益最明显,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5766亿元,占比62%。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共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491.7亿元,同比增长44.1%。在政策与市场因素共同带动下,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售311.1万辆,同比增长38.3%。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黄运表示,上半年,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占比76%,是政策惠及的主体。
据统计,在7月已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中,民营企业户数占比达94.3%,超过29万户,民营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占全部金额的76.6%。“对缓解研究创新的资金压力、改善研发投入的政策预期具有积极作用。”黄运说。
他也提到,在享受加计扣除金额最多的前100户企业中,有80户为民营企业,前10户则全部都是民营企业。这反映出民营企业既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力军”,也是国家政策支持的主要受益者。
黄运说,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为民营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积极研究提出延续优化完善税费政策的建议,突出对民营企业占主体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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