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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吹风会现场。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谢欣哲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3月21日讯(记者 李勤虹)3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吹风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易克刚在会上介绍,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于3月27日至28日在南宁举行,建议会议议程18项。
本次常委会建议议程将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2项,即听取和审议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关于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初次审议的自治区本级地方性法规2件,为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和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第二次审议的自治区本级地方性法规2件,分别为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和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三次审议的自治区本级地方性法规1件,为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其中,二审和三审的3件法规如无原则性分歧意见,将建议交付表决。审议设区的市法规5件,分别为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梧州市中心城区绿化条例、贵港市古码头保护利用条例、贺州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和来宾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审议自治县法规1件,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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