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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自治区高院和自治区妇联联合召开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相关情况,并发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2022年,全区法院共救助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4962人,发放救助金额共计6752万余元。
近年来,我区各级法院、妇联组织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及反家庭暴力联动制度,不断深化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着力构建全方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联动机制,取得较好社会效果。截至2022年,全区各级法院与各级妇联共创建自治区级维权岗156个,自治区高院、14个市中院、111个基层法院均设有妇女儿童维权岗,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法院和乡镇中心法庭的全覆盖维权网络。
同时,全区各级法院与同级妇联在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回访帮扶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帮助涉诉涉访妇女儿童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切实维护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全区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241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18件。在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后,自治区高院及时印发通知,部署推动全区法院认真学习,切实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全区法院新收离婚纠纷案件46448件,依法为其中27464件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对其他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560次,发出家庭教育令180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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