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生计,维护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日前,柳州市公布了新调整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高176387元/亩
(相关资料图)
根据新调整的柳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3年调整),市区(不含柳江区)划有6个征地区片,区片综合地价在43135元/亩至176387元/亩之间;柳江区和鹿寨县划有3个征地区片,其余4县的征地区片为4个,这6个区县的区片综合地价最高和最低都在融安县,分别为第一区片的60480元/亩和第四区片的29120元/亩。
为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实施工作,柳州市政府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和有关部门,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批准的土地征收,一律按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用原则和范围
根据通知,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用于该市范围内集体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除外)的征收补偿。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1.1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4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1至0.4倍进行补偿;征收新增乡(镇)、村集体土地的,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2023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其征地补偿及征地程序按照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所在片区征地综合地价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各县区在制定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要将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单独列支,不得纳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得挤占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同时要保持征地补偿标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所在片区征地综合地价标准。
市区辖区范围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在新一轮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前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柳州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柳政规〔2019〕60号)执行。待新一轮更新调整文件公布执行后,按照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
各县人民政府要在2023年5月10日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重新公布或更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配套实施。
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合法权益
各县区可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宽被征地农民安置渠道。除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外,可采取农业安置、留地安置、住房安置、就业安置、入股安置、异地移民安置等多种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确保征地片区综合地价与原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市、县(区)财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附:柳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3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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