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钦州市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在该市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民政局4个婚姻登记处任一处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
3月1日上午,钦南区婚姻登记处迎来首对“全市通办”的新人。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是浦北县人,妻子是北海人,两人都在钦州市区工作,两人计划3月1日登记结婚。2月28日,他到钦南区婚姻登记处咨询是否可办婚姻登记手续,如果不可以,他就要回浦北办理。但让他开心的是,工作人员说3月1日开始实行“全市通办”政策。
“很巧合,也很幸运。”张先生说,他带好相关资料来到钦南区婚姻登记处办完手续,前后不到1小时,非常便捷,“省去了回原户籍地来回跑的时间和路费,很便民”。
▲婚姻登记流程。钦州民政供图
据了解,2月24日,钦州市民政局印发《钦州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实施方案》。3月1日起,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民政局4个婚姻登记处全面实施“全市通办”政策,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以及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本市的现役军人,可在本市范围内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钦州市内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暂不实行“全市通办”,仍由钦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除了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之外,钦州各县(区)民政局还建立“全市通办”应急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及时预警,合理调整婚姻登记机关预约和办理婚姻登记数量,特别是“5·20”“七夕节”等结婚登记高峰日,提前制定预案,确保满足群众婚姻登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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