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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香港证监会观察到某些未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使用不当的经营手法,告诫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注意这些不正当行为会带来的潜在法律及监管后果,并提醒投资者提防在不受规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的风险。
香港证监会提到,某些未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讹称已向香港证监会提交牌照申请。这些失实且误导的声称令公众误以为该交易平台符合香港证监会的监管规定。任何人为诱使另一人买卖虚拟资产而作出欺诈或罔顾实情的失实陈述,即属犯罪。如某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未获发牌时作出任何失实陈述,并其后向香港证监会提交牌照申请,将把该些陈述纳入平台是否获发牌适当人选的考虑之内。
香港证监会表示,在规管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新制度下设有的过渡安排,旨在给予于2023年6月1日前已在香港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合理充足的时间,以准备遵守适用于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法律及监管规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请注意,即使它们相信自己合资格在过渡安排下被当作为获发牌,如香港证监会认为它们没有合理机会成功地证明它们有能力遵守适用的法律及监管规定,则可决定当作为获发牌的安排并不适用于它们。
香港证监会关注到,由于预期将设有过渡安排,某些未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已设立了新公司,以在香港提供虚拟资产服务。它们亦公开宣布有意为这些新公司申领牌照。然而,部分新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及产品未必符合新制度下的法律及监管规定。此外,香港证监会留意到有部分未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以它们的既有公司继续推出可能不符合适用的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新服务及新产品。
香港证监会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务请注意,如过往曾出现一些不合规活动,香港证监会在考虑它们的牌照申请时,将会考虑这些活动是否本可合理地避免发生。尤其是,如过往曾出现一些不合规行为,导致有需要取消客户交易或撤回已供零售客户买卖的虚拟资产,而基于新制度下预期将设有的法律及监管规定,该等取消或撤回本可合理地避免,则香港证监会可不予认同该些行为。另外,香港证监会在评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牌照申请时,也会考虑它们能否证明有真诚的意愿去纠正不合规活动,包括以有序方式逐步取消不被允许的交易。
香港证监会亦提醒未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除为过渡安排而成立新公司外,该些平台正在香港经营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业务的任何其他既有公司,亦将须遵守新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制度。这些既有公司亦将须申领香港证监会牌照,或应着手结束其香港业务。在香港进行无牌活动乃属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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