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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公布,香港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识别码制度(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将于2023年3月20日推出。中介人须取得客户同意,以符合证监会的规定及相关的资料私隐法例,包括《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在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实施后,如投资者不提供所需同意,则只可出售现时持有的证券,而不得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买入证券。
继于2021年8月就建议实施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发表谘询总结文件后,证监会透过进行三次问卷调查,一直密切监察市场的准备情况。调查结果显示,为实施该制度所作的准备取得重大进展,但部分中介人可能需要更多时间向个人客户就在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下收集、储存、处理和使用个人资料取得所需同意,以及更新客户的识别资料。基于上述情况,证监会决定于2023年3月20日推出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
中介人须取得客户同意,以符合证监会的规定及相关的资料私隐法例,包括《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证监会谨此提醒投资者尽快就其中介人所提出的相关要求作出回应。在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实施后,如投资者不提供所需同意,则只可出售现时持有的证券,而不得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买入证券。有关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的详情,投资者可参阅证监会专题网页的〈投资者资讯〉一栏。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推出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将会是香港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该制度让我们能够适时和有效地进行监察,从而促进市场廉洁稳健和提升投资者信心,这些都是香港作为世界级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