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改革激活力,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主要包括深入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严格划定权力边界,严肃查处乱罚款、收过头税费等行为。
企业负担问题关系市场主体生存与发展,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影响更甚。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收费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正在开展的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中,一些地方的违规、不当收费或罚款引起热议。
客观说,“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在一些地方、部分领域仍时有发生,国务院督查、各地审计还能发现一些问题。“禁而不绝”的重要原因在于“三乱”具有复杂性、隐蔽性,虽然法律和文件明确的项目总体上规范执行了,但仍有个别部门单位自立名目、自定标准或随意执法。有的行业协会、商会依托部门职责或垄断地位,搞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收费等。
今年受多重不利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加之实行大规模减税降费,各地财政收支矛盾加大。这种情况下,有的地方、部门容易产生通过“三乱”搞创收的想法。这种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竭泽而渔,不但加重市场主体负担、消减助企纾困政策效果,大规模减税降费红利受到侵蚀,还影响经济恢复发展。当前,在推进助企纾困、实施减税降费的同时,必须对“三乱”问题保持高度警惕,坚持不懈严肃整治。
要加大惩处力度。“三乱”问题时有发生,说明一些部门或单位觉得这种行为收益大而风险小。为此,必须保持高压态势,进行常态化整治,通过检查督查、明察暗访、企业举报等,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对各类“三乱”行为要公开曝光、严厉惩处,推动不断规范收费行为。
要完善长效机制。近年来,财政部集中公布中央和省两级收费目录清单,打造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张网”。同时,明确“一张网”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通过给社会一本明白账,基本实现“阳光收费”。但现实中涉企收费还涉及多个方面,今年四部委联合开展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领域。“三乱”的复杂性、隐蔽性增加了整治的难度,必须多部门协同、全社会监督,标本兼治,确保收费和罚款做到规范、透明。
在行政处罚中,应强化规范执法,防止逐利执法、过度处罚。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量化罚款幅度,坚决避免乱罚款,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这些体制机制上的举措,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止“三乱”,必须严格执行到位,提高治理水平和效能。
还要落实纾困政策。今年我国实施力度空前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各地要算大账、长远账,落实落细各项政策,决不能打折扣、搞变通,或者征收过头税费,确保政策红利充分、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