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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港交所(00388)就修订个股股票期权及期货持仓限额机制及小型恒生指数(小型恒指)及小型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小型恒生国企指数)衍生产品合约(统称旗舰小型合约)的额外持仓限额及大额未平仓合约申报规定的咨询文件刊发咨询总结。
港交所共收到22份来自广泛界别的回应意见。仔细考虑回应人士的意见后,香港交易所决定采纳修订股票期权及期货持仓限额模式,及取消旗舰小型合约的额外持仓限额的建议;而旗舰小型合约的大额未平仓合约申报规定在现阶段则不会根据建议作出修改。
香港交易所联席营运总监兼营运及企业转型主管庄博礼表示,修订持仓限额制度的建议是香港交易所持续推动衍生产品市场蓬勃发展的核心工作之一。稳健的持仓限额制度为投资者提供更具弹性的方式进行风险管理,有助推动市场增长,同时巩固香港作为亚洲首要衍生产品及风险管理中心的地位。
经修订的持仓限额制度如下:
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现行的三级模式(即50,000、100,000及150,000张合约)将会新增两个级别(即200,000及250,000张合约)。
现时每个到期月份5,000张合约的股票期货持仓限额模式将会改为设定净持仓限额的五级模式(即5,000、10,000、15,000、20,000及25,000张合约),同时亦会设置单一合约月份限额,以所有合约月份合计的净持仓限额的两倍为限。
适用于旗舰小型合约的额外持仓限额将会取消。
经修订持仓限额的生效日期将适时公布,待监管机构批准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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