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优先股指的是在投资者所持股票企业利润增大时,除却能享受既定比率利息以外,还可以享受普通投资股票共同参与分配利润部分的优先股。优先股的股息一-般是固定的,不会随着企业的经营状况而变化,且仅持有优先股的股东不参与公司其他部分利润的分红。
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的区别
参与优先股:持有人除可按规定的股息率优先获得股息外,还可与普通股股东分享公司的剩余收益的优先股。
非参与优先股:持有人只能获取一定股息但不能参加公司额外分红的优先股。
根据我国2014年起实行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我国目前的优先股只能是: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不可转换优先股、累计优先股、非参与优先股、固定股息率优先股、强制分配优先股。
优先股的基本性质
1、约定股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的股利收益是事先约定的,也是相对固定的。
2、权利优先:优先股在年度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分配方面,具有比普通股股东优先的权利。
3、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无表决权。仅在股东大会表决与优先股股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特定事项时,具有有限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