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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开展部分中医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明确对适合手术治疗但采用中医方案治疗的18个病种实行中医病种付费。同等条件下患者选择中医方案治疗的,可减轻个人医疗费负担,也减少医疗资源消耗。
18个病种中,有16个属骨折类疾病,另外两个为腰椎间盘突出症、直肠脱垂。实行中医病种付费后,医院按中医方案治疗病例可获得与按西医手术治疗相同的医保支付标准。
据了解,医保DRG支付方式主要适应于西医领域,无法充分体现中医诊疗技术独特的服务特点和劳务价值:部分病种,中医治疗的效果优于西医治疗,但在DRG付费中无法真实体现,久而久之可能导致中医药治疗方案的逐步弱化。此外,在临床治疗中,部分适合手术治疗的病种,采用中医保守治疗方案可获得与手术治疗相同的效果,且具有消耗资源少、医疗费用低、创伤小等特点,也得到参保患者的认可。
2018年6月起,柳州市在自治区医保局的指导下,探索医保DRG付费综合改革下适合中医药特点的付费方式。柳州市中医医院的医务部副部长、医保办主任殷小兰表示,以桡骨远端骨折为例,西医治疗方式主要是通过手术方式植入钢板固定,医疗费约两万元,过了一年左右,取钢钉又要一笔费用。如果采用中医手法整复,只需7000元左右。实行中医病种付费后,患者选择中医方案治疗不但免受手术之苦,还减轻了医疗费负担,也节约了医保基金。
据了解,此次两部门对疗效确切的中医病种,给予跟手术治疗相同的医保支付标准,可鼓励医疗机构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减少医疗资源消耗,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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