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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该中心下发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的通知》,公布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与去年相比,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均提高了118元,合计提高236元。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2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桂林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7453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规定,确定2023年度桂林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863元。因此,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有所调整,2023年度桂林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去年的2506元调整为2624元,合计为5248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桂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本市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与去年相同,其中,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91元,合计为182元;市辖各县、县级市、自治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43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72元,合计为144元。
该负责人说,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为企业减税降负有关政策,单位可结合实际经济效益状况,在5%-12%范围内自主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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