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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相关单位出台通知明确,自5月1日起,广西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其中,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用人单位和职工均为0.5%。
据安排,在实施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管理前,全区各设区市(含自治区本级)按照2022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在实施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后,全区统一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广西将通过后台直接调整费率的方式,实现降费率“直兑直达”,用人单位无需申请。
据悉,今年1—3月,广西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共减征10.30亿元。其中,减征失业保险费7.91亿元,惠及28.28万家用人单位、473.41万名职工;减征工伤保险费2.39亿元,惠及26.84万家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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