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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4月3日讯(记者马永亮)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22年、2023年,我省省级财政已连续两年每年安排资金7000万元,支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从2022年开始,财政部、住建部共同组织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中央财政对示范县予以定额奖补,示范期两年。2023年,我省计划推荐两个县申报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若两项申报成功,预计将获得不超过1.2亿元中央财政资金。 2022年,平定县、平遥县被国家确定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试点县,获得中央财政两年1.1亿元奖补资金支持。目前,各项工程正在积极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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