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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贵港监狱原监狱长王国杰涉嫌犯受贿罪一案。据悉,王国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913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王国杰利用担任广西北海监狱监狱长、广西女子监狱监狱长等职务的便利,为袁某某、何某某、陈某等人在监狱物资供应、工程承揽、设备采购、人事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913.1385万元(含119.6万元犯罪未遂)。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国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国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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